关于举行“最美中国”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比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10-30作者:访问量:274

一、活动简介

活动主旨:为了迎接十八大的来临,展现艺术院校大学生的文化追求与创作才华,彰显艺术院校大学生的蓬勃朝气和青春活力,我校特举办“最美中国”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比赛。

本次大赛分为摄影和微电影两个部分,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征集作品。参赛作品将择优在上戏主页发布,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大赛,并有机会在文汇报、人民网、中国大学生在线及上海教育电视台、PPS、各高校网站等媒体上发布。

 

主办单位:党委宣传部、学工部、规划办

征集范围:全体在校学生

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1130

 

二、参赛要求

1. 微电影片长限定在5-15分钟。摄影作品数量不限,每张图片需配140字以内说明。

2. 参赛微电影和摄影作品创作者应是在校学生。作品应为原创,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
3. 可以以个人或团队作为主体参赛,一个参赛主体仅限一部作品获奖,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。团队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,由申报人负责。

4. 作品投稿时间限于即日起至1130日。

5. 提交视频的格式要求 wmv.avi.rmvb.mpg.flv等常见视频格式。

6. 提交图片的格式要求: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,必须保留原始文件,原始文件要求600万像素以上。

7.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,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。主办方不承担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如出现上述纠纷,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。

8. 严禁剽窃、抄袭。关于剽窃、抄袭的具体界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相关规定。

 

三、奖项设置

征集活动设一等奖:2名,二等奖:4名,三等奖:6

获奖者同时推荐参加“最美中国”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大赛

 

四、活动解释

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联系人:黄书戎

  话:62497602

  箱:hsryz@hot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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